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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改革科技奖励制度 科研诚信持续加码

信息来源:科技日报    发布日期:2019-12-09   

  诚信建设万里行

  科技日报银川12月8日电 (王迎霞 通讯员朱金传)实行科技奖励提名制,调整奖励对象要求,完善科技奖励评审监督和诚信制度……日前获自治区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宁夏回族自治区深化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将充分调动全社会创新创业和支持科技创新的积极性。

  记者8日从宁夏科技厅获悉,《方案》主要涉及5个方面措施。在完善科技奖励评审监督方面,主动向全社会公开奖励政策、评审制度、评审流程,对科学技术奖所有候选项目及其提名者实行提名前、形式审查后、专业组初评后和奖励委员会终审后4轮公示制度和异议处理制度,接受社会监督。

  科研诚信此次进一步强化。对重复报奖、拼凑“包装”、跑奖要奖等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对造假、剽窃、侵占他人成果等行为“零容忍”,已授奖的撤销奖励,并责成有关部门取消因此奖励所获各类荣誉、职称等;对违反学术道德、评审不公的专家,取消评审资格;对违规违纪的责任人和单位,记入宁夏科研信用数据库,视情节轻重予以公开通报、阶段性或永久取消参与自治区科技奖励活动资格等处理。

  在科技奖励制度改革方面,将过去自主申报、单位推荐改为由专家、组织机构和相关部门提名的方式,拓宽了提名渠道。提名者在提名时需明确提名奖项和提名等级,并承担推荐、答辩、异议答复等责任,对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建立对提名专家、提名组织机构的信用管理和动态调整机制。

  另外,《方案》规范了政府科学技术奖设置,除自治区政府设立自治区科学技术奖外,由财政出资的科学技术奖全部取消。本着公益化、非营利性原则,鼓励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但在奖励活动中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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