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9-08-15 发布单位: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局机关各处、直属各单位:
现将《厦门市科学技术局落实完善服务企业长效机制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8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落实完善服务企业长效机制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服务企业长效机制的意见》和《关于实施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倍增计划的意见》,为企业提供贴心服务,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创造生态环境,结合我市科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构建全方位的沟通协商机制(牵头单位:综合处)
1.坚持走访座谈制度。建立局领导与企业家的季度恳谈会制度,每季度安排一位局领导深入产业园区或与行业协会的企业家座谈,主动收集需求、问题和建议,定期通报协调解决情况。(各处室协办)
2.全网络对接企业。积极利用网络社交媒体,通过在市科技局官网提供留言和来信功能,及时解答企业关心的热点问题;进一步完善微信公众号服务功能,利用业务QQ群、微信群等新型媒介,及时有效地与企业开展互动。(各处室协办)
3.主动信息公开。每季度召开一次科技新闻发布会,解读最新发布的科技政策,并对下一阶段即将开展的重点科技工作进行公告。(各处室协办)
4.建立挂钩联系制度。由责任处室从挂钩对象中选择重点企业进行挂钩帮扶,每季度由分管局领导带队,至少走访调研一次挂钩的企业,现场指导和解决问题。每年12月份,召开挂钩联系企业问题专题会,研究制定相关解决措施,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各处室、直属单位协办)
具体挂钩对象为:
综合处挂钩联系创新大厦入驻企业;
机关党委挂钩联系系统内非公党建企业;
资源配置与科技金融处挂钩联系科技金融机构;
体系创新与政策规划处挂钩联系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
高新技术处挂钩联系高新技术企业及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社会科技处挂钩联系医疗生物医药与健康企业;
科技合作与成果转化处挂钩联系新型研发机构、大学科技园入驻企业;
科技人才处挂钩联系国家“*”、省“*”、市“双百计划”企业;
福建省亚热带植物研究所挂钩联系科技特派员帮扶企业;
厦门产业技术研究院挂钩联系公共技术服务平台;
厦门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院挂钩联系科技中介机构。
二、建设科学透明的政策体系(牵头单位:体系创新与政策规划处)
1.扎实做好政策制订的调研工作,新涉企政策出台前须召开座谈会听取企业的意见建议,使政策制订更接地气,政策兑现更加便利。(各处室协办)
2.定期编印《厦门市科技政策汇编》。每年梳理并编印现行的科技政策汇编,编印成册和制成电子书的形式,通过各种场合及渠道进行分发。(各处室协办)
3.每月至少开展一次科技政策宣讲会,面对面进行政策解读。新政策出台,通过新媒体与传统媒体结合,多措并举开展政策解读工作。(各处室协办)
4.试行科技政策实效评估。每年通过座谈、走访、微信公众号平台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了解科技政策的落实情况、企业获得情况和满意度情况,吸收第三方机构参与政策后评估工作,及时纠正困扰政策执行和兑现的瓶颈问题,提升政策的功效作用。(各处室协办)
三、提供精准化的科技扶持(牵头单位:高新技术处、资源配置与科技金融处)
1.开展企业经营异动监测。逐步对全市科技型企业建档立册,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库”、“高新技术企业库”、“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库”等三个企业库建设。通过数据的收集与分析,做到“五个清楚”,即清楚企业规模情况、清楚企业主营业务、清楚企业营收税收情况、清楚企业行业地位、清楚企业当前困难和思路对策。做到无事不打扰,有事主动跟进服务,及时解决企业遇到的困境和难题。(高新技术处、资源配置与科技金融处)
2.建立科技型企业成长路线梯次培育体系。依照“创业团队→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科技小巨人领军企业”的阶梯式培养路径,抓住关键节点,通过多层次科技政策扶持,为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和创新服务,提升企业研发创新能力,加快企业高质量发展。(各处室协办)
3.逐步推进对不同产业集群和不同规模的企业实施差异化的科技服务,重点扶持“双千亿”产业、未来产业,培育“高技术、高成长、高附加值”企业,实施精准滴灌,增强企业获得感。(各处室协办)
四、完善便利化的政策兑现服务(牵头单位:体系创新与政策规划处)
1.进一步完善厦门市科技业务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推进网上审批“一站式”服务,积极参与建设全市统一的移动端服务平台,完善主动服务功能,及时有效反馈申报系统信息。(各处室协办)
2.继续简化申报程序。进一步梳理科技政策的申报条件及程序,逐步推进“最多跑一趟”到“一趟不用跑”,实现全程“线上申报”。(各处室协办)
3.试行“无申报补助”机制。先期在企业研发费用补助政策上,对研发费用补助的对象、额度及方式等方面进一步优化,试行对部分优良信用企业实施“无申报补助”,并逐步推行到其他科技政策。(资源配置与科技金融处协办)
五、建立多维度的科技评价体系(牵头单位:体系创新与政策规划处、资源配置与科技金融处)
1.深入推进“三评”改革。建立以信任为前提的管理机制,优化科研项目评审和项目管理、改进科技人才评价方式、完善科研机构评估制度,基本形成适应创新驱动发展要求、符合科技创新规律、突出质量贡献绩效导向的分类评价体系。(各处室协办)
2.完善科技信用评价。进一步创新监管方式,为企业研发创新松绑,逐步推行科技项目事后评价制度,减少对企业申报科研项目设置前置条件,通过过程指导、事后评估等方式,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评价,让企业可以依照自身实际情况自由开展创新活动。通过建立科技信用清单,对守信企业放大扶持或简化监管措施,对失信企业进行惩戒或加强监管。(各处室协办)
3.完善闭环式诉求反馈机制。在市行政服务中心科技分中心设立咨询分发总台,增设服务热线电话,对收集的问题建立台账,各责任处室及时跟踪协调解决并反馈情况,一时难以解决的,要及时做好说明和解释工作,努力推动问题归零。(各处室协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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