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6-12-09 发布单位:火炬高新区管委会
一、目的
鼓励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高新区”)企业开展技术成果转移、交易,促进技术创新和技术成果产业化,营造优质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全面提高自主创新能力。
二、政策适用对象
1、适用于工商、税务注册登记以及税收征管关系归属都在高新区的企业,且履行完成交易的项目须在高新区落户和发展。
2、面向高新区企业的线上技术交易平台运营单位。
三、主要扶持措施
对利用面向高新区企业的线上技术交易平台完成技术成果交易和技术服务的高新区企业(买方)和技术交易平台运营单位,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给予技术转移交易奖励。具体规定如下:
1、对实现交易的高新区企业(买方)给予履行完成交易额的10%、单个项目最高50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每年获得的此类奖励金最高300万元。
2、对实现交易的技术交易平台运营单位给予履行完成交易额的5%、单个项目最高25万元奖励。
3、对于已经与高新区管委会签约,明确技术转移完成指标考核办法的技术交易平台运营单位,将根据不同平台的具体考核办法再给予每年最高500万元的绩效奖励。
四、政策兑现程序
符合条件的买方企业或技术交易平台运营单位可向高新区管委会申请相应的奖励,每年5月份由高新区管委会创新创业处受理。兑现本办法规定的奖励政策,企业或技术转移机构及平台运营单位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附相关资料,经高新区管委会创新创业处审核确认后,按程序报高新区管委会审批。
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6年12月7日
最新本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