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22-01-25 浏览人数:159
各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现将《促进2022年一季度工业生产稳定运行若干措施》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1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促进2022年一季度工业生产稳定运行若干措施
为促进2022年一季度工业生产稳定运行,为全年工业发展打下扎实基础,特提出如下措施:
一、鼓励企业增产增效。对一季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5000万元、营业收入增量50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企业,按照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0%(含)-20%、20%(含)-50%、50%(含)-100%、100%以上,分档次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2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增产奖励。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财政局)
二、实施短周期电力直接交易。鼓励工业企业春节期间连续生产,充分发挥产能,有效提高用电负荷,对已进入电力市场的工业用电大户开展短周期电力直接交易,交易周期为2022年2月1日至2月28日。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国网厦门供电公司)
三、实施企业稳岗奖补。对2022年1月31日至2月6日日均用电量达到2021年12月日均用电量规模70%以上的规上工业企业,根据实际在岗生产的职工人数、天数,按照100元/天·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单家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
(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工信局、财政局,各区人民政府、火炬管委会,国网厦门供电公司)
四、强化协调服务促进招商和节后复工。加大用电、用气保障力度,积极协调保障有订单企业生产需要,鼓励企业春节期间多接订单加大生产,用好用足春节稳岗政策,落实春节加班补助,稳定员工队伍。主动靠前服务,围绕先进制造业、软件信息服务业等重点产业领域,加强产业政策研究和招商项目策划,强化项目服务和问题协调。加强企业节后复工情况跟踪、督促服务工作,帮助企业开展招聘,帮扶企业加快节后复工,及时解决企业复工存在的困难的问题,保障生产经营稳定。
(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各区,各开发区)
本措施由市工信局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解释。
本措施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1个季度。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 2022年1月21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