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21-11-05 浏览人数:192
各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的通知》(工信厅联通装函〔2021〕263号)(详见附件)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积极申报,并于2021年11月16日前将项目申报书(纸质胶装一式三份)和推荐汇总表(电子版发至邮箱:xmgxjszc@xm.gov.cn)报送至厦门市工信局创新发展处(快递只接受EMS)。
联系人:林跃宗 电话:0592-2896869
地 址:湖滨北路61号市政府大院东楼820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11月3日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智能制造试点示范行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