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发布日期:2021-06-03 浏览人数:188
各区工(科)信局、火炬管委会经发处,各有关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节函〔2021〕130号)要求,我局拟开展工信部2021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工作,请各区(火炬)工信部门积极发动辖区单位申报推荐。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年度绿色制造名单推荐包括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园区和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等4个类别。
二、请各区(火炬)工信部门积极组织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申报企业原则上应是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厦门海沧台商投资区、集美(杏林)台商投资区等国家级工业园区应积极申报绿色园区。
三、申报企业或园区应按《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征集2021年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培育名单的通知》(厦工信创新〔2021〕77号)要求,登录—i工信—资金类项目申报—立即访问—登陆点击“我要申报"。根据网页提示要求填写《厦门市绿色制造培育名单基本信息表》后提交。经初审后,符合基本条件的单位将纳入厦门市绿色制造培育名单。已纳入“培育名单”的单位,无需再次申请培育名单,申报单位应是已纳入培育名单的工业企业或园区。
四、申报单位应按照“工信厅节函〔2021〕130号”要求,开展申报推荐工作。
1、开展自评价报告和第三方评价报告(申报绿色设计产品的企业无需提供第三方评价报告,自评价报告和第三方评价报告务必分开装订)一式三份,于7月20日前将申请材料送至市工信局创新处(市政府东楼820室)。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电子版材料于7月19日(星期一)前通过“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报送工信部,上级部门应选择为“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填写《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推荐汇总表》(可编辑电子版,无需盖章)于7月19日(星期一)前发至邮箱xmgxjjnc@xm.gov.cn。
四、根据工信部“每三年一复核”的要求,请我市获得工信部第三批绿色制造名单的企业,将2018年获得工信部绿色制造名单以来的绿色制造实施、生产经营等情况分析总结(原件或扫描件和电子版各一份),于7月10日前报送我局(或发邮件),我局将根据情况适时安排现场核实,并将核实情况上报工信部。
联系人:林 斌 忠;电话:2896801
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