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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申报2021年非教育系统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的通知

信息来源: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发布日期:2021-02-24    浏览人数:120

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2021年非教育系统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申请受理工作的通知》(闽科专函〔2021〕1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厦门市2021年非教育系统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和申请时间

  (一)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该项目于4月10日-30日申请,6月下旬公布录取结果。

  (二)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该项目于3月10日-31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三)国际组织人才培养项目。其中,国际组织实习项目全年随时申请,每月公布录取结果;国际组织后备人才培养项目申报时间为5月10日-21日,6月公布录取结果。

  (四)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该项目于3月10日-31日申请,5月公布录取结果。

  (五)国外合作项目根据相应项目规定施行。

  各项目的申请受理时间不同,具体请查询相应选派办法。选派简章、各项目选派办法和项目检索等在国家留学网()公布

  二、申请步骤

  (一)申请人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进行网上报名,准备书面申请材料。

  (二)推选单位组织在本单位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正式工作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和在本单位连续交满一年的医社保记录)申报。认真把好推荐人选政治关,做好申请人的资格审查、材料审核等工作,确保所推荐人选的综合素质、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等方面符合要求。负责填写《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提出推荐意见,报我局签署复核意见。

  (三)申请人将书面材料报送我局,我局做好申请人资格审查(包括基本信息核对、劳动关系确认、原件查验等)工作,并在《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签署意见、加盖公章,报送省科技厅。

  (四)申请人所在单位应在每个留学项目申请截止时间7个工作日前,将申请材料报送我局。我局将申请材料报送省科技厅。省科技厅初审通过后将申请材料报国家留学基金委审批。

  (五)录取结果经在国家留学网公布,申请人可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查询录取结果,下载打印录取文件。

  三、申请材料

  1.纸质申请材料一份。具体材料清单详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项目申请材料及说明。外文材料需提供中文翻译件并加盖公章。

  2.《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同时将单位推荐意见电子文档(word格式,不超过500字)发送至电子邮箱:wzj@kjt.fujian.gov.cn,并抄送至厦门市外国专家局电子邮箱:xmwzjxms@163.com。

  四、派出与管理

  (一)各单位应制定本单位出国留学管理办法,统筹考虑“选拔、派出、管理、回国”各环节,对留学人员加强目标和过程管理,具体工作应由专门部门和人员负责。

  (二)推选单位对本单位人员承担管理主体责任。推选单位应合理安排留学人员工作学习,保证按期派出。对不适合派出的人员不予派出。留学人员派出前,推选单位应进行思想道德、心理健康和学术诚信等方面的行前教育和培训,将思想政治教育和爱国主义教育纳入培训内容,同时对留学人员国外研修计划提出明确要求,确保留学效果,指导、协助其办理出国手续。

  (三)留学人员派出后,推选单位应加强对其指导,保持定期联系,协助国家留学基金委和驻外使(领)馆做好在外管理和按期回国工作。

  (四)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国内推选单位和驻外使(领)馆的指导和管理,定期向国内推选单位提交研修报告,学成后按期回国,回国之日起3个月内,须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登记回国信息。

  五、其他事项

  (一)非教育系统国家公派出国留学是我省扩大对外交流合作,培养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急需的国际化、创新型和高素质人才的重要途径,是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重要内容,各有关单位务必重视,组织符合条件人员申报。

  (二)我局对不符合要求的申请材料予以退回。

  我局联系方式:联系人:叶婷婷;联系电话:0592-2021629;电子邮件:xmwzjxms@163.com;地址:厦门市思明区虎园路2号厦门市科学技术局802室。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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