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厦门市科技局 发布日期:2020-02-26 浏览人数:140
各有关单位:
为全力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给人民群众创造安全、健康、高效、优质的办事环境,我办决定“2020年度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介机构资格确认工作”纸质申报材料改为采用邮寄的方式收取,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纸质申报材料调整
原申报通知中“申报材料”第四点调整为:提供“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证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证书封皮不用复印,证书原件请企业自行留存备查)”。
二、纸质材料提交
1、提交时间:3月2日-3日(提交时间以快递单上时间为准);
2、快递地址:厦门市虎园路2号科技大院5号楼6楼612;
3、收件人:黄洪苗 电话:2025913
4、联系人(电话):孙卓(2661606)
特此通知!
厦门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公室
2020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