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为了获得更好的用户体验,请使用火狐、谷歌、360浏览器极速模式或IE8及以上版本的浏览器
平台简介 | 帮助中心
欢迎来到科易厦门城市创新综合服务平台,请 登录 | 注册
尊敬的 , 欢迎光临!  [会员中心]  [退出登录]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 详细页

厦门市科技局关于2020年度国家外国专家项目申报的通知

信息来源:厦门市科技局    发布日期:2020-01-03    浏览人数:216

各相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2020年度国家外国专家项目申报的有关精神,现就我市2020年度国家外国专家(包括港澳台专家)项目(以下简称外专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原则

  (一)全面提升服务国家和省市重大战略发展能力,推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统筹项目、人才、基地,充分发挥高端外国专家在开展前沿领域研究、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经济提质增效升级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二)重点引进“高精尖缺”人才,使引进外国专家规模、层次、结构向“高精尖缺”聚焦,与国家和省市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要求相适应。

  (三)平台引领示范,逐步提升“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建设水平;强化“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作用;推动高校深入实施“高校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开展“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现代高等教育的创新实践,采用国际上先进的教学、科研、管理模式,逐步发挥示范推广作用。

  (四)坚持绩效导向,促进成果尽快实现产业化,提高附加值,使之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项目类别

  2020年度外专项目按人才类项目和平台类项目两个类别申请。人才类项目包括“高端外国专家引进计划”“一带一路创新人才交流外国专家项目”和“外国青年人才计划”。平台类项目包括“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 计划)”和“高校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推进计划)”。

  三、申报要求

  (一)此次申报须在线填写申报材料,通过“外国专家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上报(申报网址:)。

  (二)申请专家工薪,各项目单位应提供与外国专家签署的工薪合同、协议或其他相关文件扫描件,并将原件留存备查。

  (三)各项目单位要组织专家充分论证,据实填报各项信息,确保申报内容准确、完整,不得虚列虚报。

  (四)各项目单位要对2019年项目执行情况进行认真梳理,据实填报有关数据,上报项目实施成果并开展绩效评价。

  (五)各项目单位要依法依规开展外国专家引进工作,严格遵守在知识产权、竞业禁止、聘用及薪酬等方面的法律规定,按照国际惯例与通行做法,推进互利合作共赢。

  (六)各项目单位要增强人才安全意识,积极稳妥开展工作,进行外国人才来华前资格身份审查,建立风险防范、预警与应急管理制度,对外国专家工作中发生的重大事项,须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七)各项目的具体申报条件和流程见《2020 年度国家外国专家项目申报指南》(见附件)。

  四、其它说明

  1.已经立项且在支持期内的“国家引才引智示范基地”“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111 计划)”“111 计划 2.0”“高校国际化示范学院推进计划(推进计划)”须提交 2019年项目执行情况总结,提出 2020 年工作计划和相关经费申请。新项目申报时间和要求每年度按照工作计划适时开展。

  2.中央财政经费主要支持国家外国专家项目,各部属高校申报项目要主动对标外专项目相关条件、标准,按照服务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学科发展特色需要申请项目支持,同时可在外专项目指南框架下组织实施部分校级项目,校级项目经费主要由各高校自主筹措。

  3.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0年1月30日,请各申报单位按时完成网上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4.各申报单位应对所提交申请材料真实性负责,如有提供虚假材料或通过其他不正当手段参与申报的,取消评选资格并予以通报。

  五、联系方式

  厦门市科技局科技人才处 魏云2021855、王奕新2021575

  邮寄地址:虎园路2号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20年1月3日

附件1:2020年度国家外国专家项目申报指南.docx

智能制造服务热线:0592-5380947

运营商:厦门科易帮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增值电信业务许可证:闽B2-20100023      闽ICP备07063032号-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