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厦门市科技局 发布日期:2019-09-09 浏览人数:187
各有关单位:
2019年厦门市重点实验室确认工作中,“固定科研人员”指以下人员:
1、在实验室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管理等工作,并在实验室或依托单位领取工资报酬和缴纳社保的人员。需提供申报前一个月的人员社保证明,此类人员比例需≥60%。
2、在实验室全职或常时从事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和管理等工作(每年在实验室实际工作时间在183天以上)的人员。需提供正式劳动关系合同及加盖依托单位公章的全职或常时工作证明。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19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