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厦门市科技局 发布日期:2018-10-12 浏览人数:352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和促进我市科技服务业发展,根据《中共厦门市委 厦门市人民政府 关于贯彻<中共福建省委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建设创新型省份的决定>的实施意见》(科技创新二十五条),经研究,现开展2018年全球知名科技服务机构在厦设立分支机构补贴兑现申报工作,具体内容如下:
一、申报对象
从事检验检测、创业孵化、知识产权、科技金融、科技咨询、科学技术普及等科技服务业务并在全球具有较高知名度的企业,在厦门市设立的分支机构。
二、申报条件
1、分支机构需于2016年10月1日之后在厦门登记注册、财务独立核算且实际运营满一年。
2、分支机构的依托单位(总部,即分支机构的控股单位或总公司)需在厦门之外依法登记注册,其科技服务能力达到全球先进水平(科技服务类型详见附件1)。
3、分支机构拥有职工人数在15人以上,其中10人以上为科技服务专业人员。
4、分支机构在厦门拥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5、分支机构上年度科技服务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为厦门10家以上(含10家)企业提供科技服务。
三、应提供的资料
1、《全球知名科技服务机构在厦设立分支机构补贴申请表》。
2、企业的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截图。
(登陆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截图打印经营范围等基本信息)
3、总部与分支机构隶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4、工作场所证明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5、上年度审计报告。
6、 上年度在职员工社保或个税交缴证明(含税务机关印章)。
7、 分支机构为厦门企业提供服务的证明材料(与合作企业签订的合同及对应发票)。
8、依托单位的科技服务能力证明材料(根据科技服务类型,提交对应的证明材料)。
四、资助方式及金额
经确认后,给予每家服务机构50万元运营经费补贴,每家服务机构最多可享受2次补贴。
五、其他事项
请各单位准备《全球知名科技服务机构在厦设立分支机构补贴申请表》(附件2)等申报材料,将电子版于12月25日前邮箱发送至huangf@xmstec.com,纸质版于12月31日前送至市科技局。
报送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虎园路2号厦门市科技局2号楼2楼市行政服务中心科技局分中心(植物园西门斜对面科技局分中心服务大厅)(2025377)
咨询电话:2026593、2022908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