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厦门市科技局 发布日期:2018-06-14 浏览人数:196
各有关单位:
根据《厦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厦门市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的通知》(厦审改办〔2017〕35号)文件精神,我局重新梳理权责清单,废置和修改了部分实施依据废止、变更的权责事项,并已发文公布(厦科〔2018〕16号)。原有“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的清单相应调整,其中:“一趟不用跑”共11项,“最多跑一趟”共10项,占我局审批服务事项(含小项共26项)比例81%,现予公布。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18年6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