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厦门市科技局 发布日期:2017-10-25 浏览人数:278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新能源汽车等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7〕294号),为做好2018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及申报条件
2018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此次重点专项分为“新能源汽车”、“高性能计算”、“战略性先进电子材料”、“地球观测与导航”、“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新型节能技术”、“云计算和大数据”、“增材制造与激光制造”、“先进轨道交通”、“材料基因工程关键技术与支撑平台”、“网络空间安全”和“智能电网技术与装备”等11个专项。请各申报单位对照各专项的申报指南(具体内容见科技部网站链接)进行申报。
二、申报方式
1.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预申报书格式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栏下载。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即日起截至11月29日17:00。申报项目通过首轮评审后,申报单位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2. 组织推荐纸质材料报送和业务咨询。请各申报单位于2017年12月1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预申报书(预申报书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纸质,一式2份)及电子版,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技术处。
3. 申报材料寄送。请各申报单位于2017年12月6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预申报书(纸质,一式2份),寄送承担项目所属重点专项管理的专业机构。
联系人:郑秋华,联系电话:2021887,邮箱:zqh@xmsti.gov.cn。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