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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的通知

信息来源:厦门市科技局    发布日期:2017-08-03    浏览人数:178

各有关单位:

  根据《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智能机器人等重点专项2017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7〕213号),为做好2017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及申报条件

  2017年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此次重点专项分为“智能机器人”、“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等3个专项。请各申报单位对照各专项的申报指南(具体内容见科技部网站链接)进行申报。

  二、申报方式

  1.网上填报。请各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进行网上填报。预申报书格式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相关专栏下载。项目申报单位网上填报预申报书的受理时间为:2017年8月8日8:00至9月7日17:00。申报项目通过首轮评审后,申报单位进一步按要求填报正式申报书,并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具体时间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2. 组织推荐纸质材料报送和业务咨询。请各申报单位于2017年8月31日前将加盖单位公章的预申报书(预申报书须通过系统直接生成打印,纸质,一式2份)及电子版,报送至市科技局承担项目所属专项管理处室。各管理处室报送地址及咨询电话如下。

  (1)“智能机器人”试点专项(联系人:郑秋华  联系电话:2021887 邮箱:zqh@xmsti.gov.cn);

  (2)“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联系人:郑秋华 联系电话:2021887 邮箱:zqh@xmsti.gov.cn);

  (3)“重大自然灾害监测预警与防范”重点专项(联系人:林国松 联系电话:2916723 邮箱:39066270@qq.com);

  3. 申报材料寄送。请各申报单位于2017年9月12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预申报书(纸质,一式2份),寄送承担项目所属重点专项管理的专业机构。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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