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厦门市科技局 发布日期:2017-07-11 浏览人数:154
福建省创新型试点企业:
根据《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省级第九批创新型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闽科政〔2017〕13号)精神,请各单位及时填报《申报福建省创新型企业信息表》、《福建省创新型企业自评估报告》及相关证明附件,于7月18日(周二)之前,按照通知要求将纸质版《福建省创新型企业自评估报告》及证明附件材料装订成册(一式2份)送至市科技局政务分中心(局一楼大厅),同时填写汇总表,并将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zjr@xm.gov.cn。此次评估不合格和未参加评估的省级创新型试点企业,将取消试点资格,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联系人:张锦榕 联系电话:2026597、18905921878
厦门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7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