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17-06-13 浏览人数:160
园区各企业:
为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后备队伍 ,壮大我市高新技术产业,根据《厦门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及扶持办法 》(厦科〔2017〕17号,附件1,以下简称 《备案办法》)的要求 ,现组织开展2017年市级高新技术企业(以下简称市级高企)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对象
未认定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或2017年度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应重新认定的企业。企业需满足《备案办法》中规定的市级高企所有条件。
二、截止时间
1. 第一批的截止日期为6月30日。
2 .第二批的截止日期为9月30日。
三 、报送与认定程序
1.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厦门市科学技术局网站( )的 “网上办事——在线申报——市级高企备案”栏目进行网络申报(申报内容详见附件2、附件3),并将纸质材料送至管委会创新创业处(厦门市火炬路56-58号火炬广场南楼815室)。网络申报材料的内容需与纸质材料保持一致。此外,企业还需填报汇总表(附件4),并将汇总表电子档发送至hjcxcyc@163.com。
2.创新创业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各季度的申报截止日后25个工作日内将审核通过的企业名单及汇总表报送至市科技局。
3.市科技局对我委报送的企业名单进行审核确认,在厦门市科学技术局网站上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后,予以备案登记。
四、说明
1. 申报企业原则上由其财税隶属区的科技部门进行审核;火炬高新区的企业(除软件园二期的企业之外),均由火炬管委会创新创业处负责审核;软件园二期的企业,由思明区科信局负责审核。若企业申报辖区填写错误的,可与创新创业处联系进行修改。
2. 通过备案后的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实行月报制度。在每月5日之前,企业须登陆厦门市统计数据网上直报系统()报送上个月生产经营统计数据(报送单位请选择厦门市科技局)。
特此通知。
附件:1.《厦门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及扶持办法》(厦科联[2017]17号);
2.《厦门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登记申请书》;
3.厦门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申报材料清单(2017年版);
4.厦门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数据汇总表;
咨询电话:5380085、5380088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
2017年6月9日
附件1:《厦门市市级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及扶持办法》(厦科联[2017]17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