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厦门市科技局 发布日期:2017-02-13 浏览人数:229
为支持生物与新医药企业发展,根据《厦门市加快生物与新医药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厦府〔2015〕87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及《厦门市加快生物与新医药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厦府办〔2015〕170号,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要求,现开展2016年度扶持兑现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扶持范围:
1.《若干措施》第二条,生物与新医药工业企业参加省外集中采购奖励;
2.《若干措施》第三条,自主研发及在本市转移转化的生物制品类奖励;
3.《若干措施》第七条,生物与新医药企业技术改造品类奖励;
4.《若干措施》第九条,国际多中心临床研究补贴和国际认证补贴。
二、申报程序:按照《若干意见》要求申报。
三、申报材料受理:由各条扶持措施责任单位受理,具体地址、受理方式及联系方式如表1所示。
四、申报截止时间:3月10日。
表1 《若干措施》扶持奖励受理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1. 厦门市加快生物与新医药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
2. 厦门市加快生物与新医药产业发展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
3.厦门市生物与新医药临床研究经费扶持和产业化项目奖励申请指南
厦门市生物与新医药产业发展促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