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17-01-24 浏览人数:193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引进聚集一批优秀的台湾专家来厦工作,为建设“美丽厦门”和深化两岸交流合作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厦门市实施“海纳百川人才计划打造”人才特区”2013-2020 行动纲要》、《厦门市台湾特聘专家制度暂行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厦委人才办[2013]2 号) ,现面向全市企、事业单位(含省部属单位)征集台湾特聘专家岗位需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岗位征集条件
台湾特聘专家岗位主要侧重于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石油化工、生物及新医药、新材料、新能源、海洋工程、现代农业、文化创意产业、金融、现代物流等我市重点产业和台湾地区优势产业,岗位从业人员要求具有较高学识、技能或较为丰富的经验,有专长并经实践证明有一定行业地位或社会影响。各用人单位所申报的岗位和招聘条件必须符合《厦门市台湾特聘专家制度暂行办法》所列标准。
二、岗位征集与发布
(一)岗位信息申报
用人单位按照"按需引进、突出重点、统筹兼顾、实事求是"
原则,提出台湾特聘专家岗位需求计划,采取网上申报的形式,在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http://www. )人才公共服务平台登陆并填写《厦门市台湾特聘专家岗位需求信息表》,于2017 年3 月10 日前完成网上填报并将纸质材料(力口盖公章)报送我局。申报材料要求信息详实、职位描述清楚,并明确年薪及福利待遇。
市人社局联系人:鲍先生、吕女士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长青路191 号劳动力大厦11 楼1117室专家工作处
联系电话: 0592-5399278
(二)岗位信息汇总
市人社局对用人单位上报的岗位需求信息汇总、初审后,报市委人才办审核。
(三)岗位信息审核和发布
市委人才办对岗位需求信息进行审核,并通过"厦门高层次人才网" () 、"厦门人事网"
() 、厦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
() 统一对外发布。
(四)需求对接
各用人单位根据核准的岗位需求,与台湾高层次人才进行双向选择,达成引进意向或签订聘用合同后,根据《厦门市台湾特聘专家制度实施细则》的规定和市委人才办的通知要求,申报认定台湾特聘专家资格。
三、责任分工
请全市各单位通力配合,做好本地区、本系统(行业)或本单
位对台湾特聘专家岗位信息征集工作。其中,请以下单位按重点分工做好需求信息征集发动工作。
(一)市组织、人社部门:重点面向国家“*” ,省“百
人计划”,省、市“海纳百川”人才计划,市“双百计划”入选者所在单位,市、区各级党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创新实践基地单位,外国专家主要用人单位, “海西创业英才”、“海西人才高地领军人才”入选者所在单位做好人才需求和岗位信息征集发动工作。
(二)市委宣传部:重点面向市文化广电系统做好人才需求和
岗位信息征集发动工作。
(三)市发改委:重点面向市重点支持发展的支柱产业、新兴
产业和重点建设项目等领域的用人单位做好人才需求和岗位信息征集发动工作。
(四)市经信局:重点面向市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优秀民营
企业、软件与信息服务领域做好人才需求和岗位信息征集发动工作。
(五)市教育局:重点面向全市高校(含民办)、职业院校、
部分示范性高中做好人才需求和岗位信息征集发动工作。
(六)市科技局:重点面向市级以上重大科技专项、重点实验
室、工程中心、市属科研机构、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企业做好人才需求和岗位信息征集发动工作。
(七)市卫计委:重点面向市属医疗卫生机构做好人才需求和
岗位信息征集发动工作。
(八)市国资委:重点面向监管的固有企业做好人才需求和岗
位信息征集发动工作。
(九)市金融办:重点面向对口联系的金融机构做好人才需求
和岗位信息征集发动工作。
(十)市港口管理局:重点面向厦门东南国际航运中心做好人
才需求和岗位信息征集发动工作。
(十一)市海洋与渔业局:重点面向我市海洋产业领域的用人
单位做好人才需求和岗位信息征集发动工作。
(十二)市商务局:重点面向我市从事服务外包业务的用人单
位做好人才需求和岗位信息征集发动工作。
(十三)市旅游局:重点面向我市旅游产业领域的用人单位做
好人才需求和岗位信息征集发动工作。
(十四)各区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市自贸委:除做好本地
区用人单位人才需求和岗位信息征集发动工作外,重点面向辖区内科技园区、孵化器做好创业类人才引进需求信息征集工作。
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 年1 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