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来源: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 发布日期:2016-12-27 浏览人数:221
园区各有关企业:
根据《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推荐省级循环经济示范试点企业、园区(第二批)的通知》(闽经信环资〔2016〕595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申报材料请于2017年1月10日前一式三份(附光盘1张)报送市经信局环资处并抄送电子版至火炬经发处联系人邮箱。
1.市经信局联系人:环资处 林斌忠
联系电话:0592-2896801
电子邮箱:xmxh100@163.com
2.火炬管委会联系人:经发处 郭俊锋
联系电话:0592-5380037
电子邮箱:xmhjjfc@126.com
附件: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推荐省级循环经济示范试点企业、园区(第二批)的通知(闽经信环资〔2016〕595号)
厦门火炬高新区管委会
2016年12月26日
附件1:福建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组织推荐省级循环经济示范试点企业、园区(第二批)的通知(闽经信环资〔2016〕595号).pdf